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招办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有关精神结合《武汉体育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专业目录》和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按照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察组、资格审核组、复试专家小组。
三、复试方式
武术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线下面试和材料评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以电话通知考生为准。
复试地点;武术学院会议室
全体考生于复试前在武术学院会议室门口集合抽签,根据抽签结果决定复试顺序,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五、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0%)
以英语口语问答方式进行,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2.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50%)
考察考生学术道德、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3.未来研究设想,需提交书面材料(30%)
结合考生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六、成绩计算及公示
1.综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其具体算法见下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三科平均成绩)×30%+复试成绩×70%
3.复试结束后于武术学院官网(https://wsxy.whsu.edu.cn/)进行公示。
七、录取原则
(一)博士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各招生学院综合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考核成绩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并提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提交方式在拟录取公示时详细说明)。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提供虚假信息者;复试有违纪违规等行为者。
(四)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最迟应于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学籍注册;有违规违纪等情形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纪律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全面负责;
2.实行复议制度。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主动回避招生复试工作,不得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举报电话:027-87191497 邮箱:250261798@qq.com
未尽事宜,以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发布《武汉体育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武术学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