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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十六运周期教练员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2-07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发展“十五五 ”规划》的总体部署和竞技体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全面推动我校双一流高校建设与竞技体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我校《竞技体育发展“十五五 规划》和《武术学院第十六届全运周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武术学院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结构与布局、全运、亚洲大学生、学青会备战任务和新全运周期工作实际,特制订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教练员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体育强省建设 ”和“双一流高校建设 ”为 目标,贯彻落实我校竞技体育十五五发展规划各项核心指标,以全运大赛任务为抓手,以业绩考核为主线,强化目标导向,注重工作作风,强调工作能力,将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优、爱岗敬业的优秀教练员选拔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为新周期我校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和集体领导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人岗相适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上能下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细化考核指标、精准奖惩激励,实行岗位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三、 岗位设置

十六运周期依据武术学院实际,设岗位总数为 5 人,男子散打主教练 1 名,女子散打主教练 1 名,武术套路主教练1 名,散打和套路助理教练各 1 名。后期根据项目运动队成绩及需要,增设 1 名助理教练和 1 名科研教练。

四、 岗位职责

(一)竞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竞聘人员条件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熟悉本项目竞赛规则,带队竞赛成绩突出,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等级。

竞聘教练员年龄 1970  12  31 日以后出生,其身体状况良好,敬业爱岗,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作风正派,掌握竞聘项目先进训练手段与发展方向,能完成十六运聘期及年度比赛目标任务,并能坚持一线执教。

竞聘人员范围

此次教练员岗位竞聘仅针对武术散打、武术套路 5 名教练予以组织,根据各项目需要后期竞聘助理教练。竞聘人员范围主要面向武术学院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教练员、教研室教师(须为学校正式编制的人员)。

(二) 岗位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局意识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具备完成工作目标能力,提高训练竞赛水平;

3、具备竞技武术运动基础理论知识,积极参加教练员能力提升工程及各类相关培训;

4、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的教学、训练及运动队的管理工作。

(三) 岗位任职资格及职责

1、主教练任职资格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所带队员取得竞赛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全运会前 3 名;

2)取得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 3 名;

3)取得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 3 名;

4)取得全国锦标、冠军赛前 8 名;

5)取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冠军;

6)取得全国体育院校锦标赛冠军;

7)取得“学青会 ”冠军。

2、主教练岗位职责

1)与武术学院签订十六运周期及年度目标责任书,

根据十六运会目标任务,制定周期、年度、阶段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2)负责组队参加国内比赛, 了解并研究本项目本组别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动态,不断创新改进训练方式、方法。

3)为本队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第一责任人,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本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确保零出现、零违规。

4)负责本队运动员的日常生活管理,做好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研究解决本队运动员训练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负责本队教练员班子建设,明确责任,凝聚力量。

5)负责运动员招收和退队申报, 由学院集体审核报批。

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助理教练任职资格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取得竞赛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8 名;

2)取得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8 名;

3)取得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前 3 名;

4)取得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前8 名;

5)取得全国体育院校锦标赛前8 名;

6)取得“学青会 ”前 8 名;

7)符合主教练竞聘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助理教练竞聘。

4、助理教练岗位职责

1)与学院签订十六运周期及年度目标责任书,根据十六运会目标任务,协助主教练制定周期、年度、阶段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岗位目标任务。

2)配合主教练组队参加国内比赛, 了解并研究本项目的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动态,不断创新改进训练方式方法。

3)配合主教练做好本队运动员的日常生活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解决运动员训练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

4)配合主教练或执行教练做好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提出建议性和指导性意见。每年下基层体校调研、指导训练工作不少于四次,每次不少于三天。

5)配合主教练做好运动员招收和退队申报, 由学院集体审核报批。

6)配合主教练做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确保零出现、零违规。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岗位任职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具备所聘岗位相应执教能力和水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参加。凡在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不予考虑。

(二)竞聘人员需全面执行本周期竞赛训练工作等各项任务。

(三)所有教练员岗位设置均为全职工作岗位,须长年驻队。

(四)参加运动队教练或助理教练岗位竞聘的,必须承担第十六届全运会相关目标任务,并签订责任书。

六、组织领导

成立武术学院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长:汤立许、周波

副组长:黎桂华、李竞

 员:朱磊、赵超、雷斌、付菁菁、王圣焘、邹

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办公室,竞聘办公室设主任 1 名,由分管教学、训练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和竞训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竞聘具体工作(竞聘专家组由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七、竞聘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经学院党委会通过后上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经学校领导批准后,通过武术学院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竞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遵循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应聘者到武术学院办公室领取填报《武术学院教练员竞聘上岗报名表》(详见附件4)。并根据岗位职责,结合自身条件和工作实际填报竞聘岗位,每人限报 1 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报名表于 2  10  17:00前武术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由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审查合格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名单。合格人员须于 2  11  800 将竞聘报告交武术学院办公室并抽签决定竞聘人员顺序(须用A4 纸打印一式 10 份并报送电子版)。

(三)竞聘报告。拟定 2  11 日召开竞聘大会,竞聘人员根据抽签次序进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一周期竞赛成绩及任务完成情况、本周期竞聘项目形势分析,对所聘岗位的思路设想、计划安排、阶段目标、周期目标,现有重点运动员具体情况,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具体举措等。报告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报告形式为 PPT 演讲,报告结束后, 专家评议组提问,竞聘人作答辩,专家评议组对竞聘人报告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四)确定岗位人选。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应聘者竞聘情况、平时表现及竞赛成绩,结合岗位实际,综合评定,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名单,经武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岗位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决定暂时空缺,待具备条件时,再次组织实施竞聘。

(五)公布各岗位人选名单。对确定岗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武汉体育学院审批。

(六)签订合同。待武汉体育学院批准后召开学院新周期教练员任期聘用协议签约大会,签订聘用协议。

八、聘期及待遇

(一)聘用期。教练员竞聘到相应岗位后,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从聘用之日起到第十六届全运会结束止;根据竞赛任务要求和学校竞技体育发展需要,结合目标任务,武术学院将组织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将对岗位进行调整直到提前结束聘期。

(二)编制内教练员薪酬待遇。按照武汉体育学院在编教练员工资标准及相关奖励政策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十六

运周期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执行。

九、聘用解除

聘用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武术学院党委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报请武汉体育学院批示后,可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节严重或经教育批评仍不改正的;

(二)严重违法违纪;

(三)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或在中期目标考核中评为不合格;

(五)所带队员发生兴奋剂违规或违反赛风赛纪,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

(六) 出现其它被认定为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

十、纪律和要求

(一)根据武术学院全运周期工作特性及事业发展需要,参与竞聘的教练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接受学院下达年度和周期目标任务及相关工作职责,在聘期内实行聘期考核和风险管理,凡是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竞聘期间,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原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竞聘结束后,各岗位聘任人员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上岗并开展工作。

(三)未聘任或换岗者,离岗后不得干预原岗位的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归还原岗位所保管训练器材及公共物资。

十一、其它事项

(一)武术学院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男、女)正式及试训运动员编制依据《武汉体育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十六运周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各队吸纳已正式入编的运动员,并在教练主持下,经队务会研究对超编的试训运

动员予以退队等分流处理,原则上分流的试训运动员须在教练签订聘期责任合同后的 3 个月内,办理相应退队手续。

(二)按照武术学院教练员周期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教练员在聘期内确定的年度和周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学院将组织对教练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武汉体育学院武术学院

2026  1  22 日


附件 1:武术学院学院第十六届全运会周期目标任务一览表

 附件 2:武术学院学院教练员竞聘上岗报名表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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