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武体院发〔20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武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汤立许、周波
副主任委员:黎桂华、李竞
委员:
研究生导师代表:袁威、王力、赵超
研究生辅导员:葛岚
研究生教学秘书:王圣焘、邹艳
硕士研究生代表:白昊楠、张嘉澍
二、主要职责
1.依据《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武术学科特点,制定(或修订)《武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与材料审核工作;
3.组织公开答辩,开展差额评审,形成初步评审结果;
4.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5.处理评审过程中的异议和申诉,确保评审工作合规有序;
6.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评审原则,维护评审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三、工作机制
1.评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评审结果经民主评议或无记名投票确定;
2.委员应严格遵守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则,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按学校规定处理;
3.评审委员会在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自动解散,次年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组建。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评审委员会履职至当年度评审工作全部结束。
附件:
2025年武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武术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