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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学院2025年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发布日期:2025-10-16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武体院发〔2021〕39 号)及学校2025年度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本学院2025年度职称评审(评议推荐)方案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学院职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在学校职改领导小组授权下,组建当年度相关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一)武术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小组

本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内职称评审、认定、评议推荐全过程监督,受理职称评审过程中的争议、申诉等问题。

组长:李竞 副书记(纪检委员)

成员:付菁菁 赵连文 杨 徐

(二)武术学院教师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小组

本学院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学院内申报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检查申报材料(含资格材料、评审材料等)是否真实、可靠、可溯源,是否存在禁止性申报评审职称的情形。

组 长:汤立许 周 波

副组长:黎桂华

成 员:邹 艳 赵 超朱 磊 王 宏

(三)武术学院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本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组建当年度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组及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学院内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工作和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认定工作。评议推荐组及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构成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书记,学院教学副院长及其他至少4位校内本专业或者相近学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

二、评价标准

评议推荐过程中,全面评价申报人员师德师风及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申报条件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武体院发〔2021〕39号)执行;量化赋分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赋分细则》(武体院发〔2022〕47号)执行。

三、议事规则

1.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组召开会议,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认真细致评议,根据推荐指标,以实名投票方式表决。

2.评委投票表决时,须对每位申报人进行明确表态,且同意票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指标数,不得投弃权票,否则该票视为无效票。推荐人员按获得同意票数排序,且得同意票数须超过总票数的三分之二。

3.若第一轮投票同意票数达到三分之二的人数少于限额数,则可在第一轮获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且未达到三分之二的人员中进行第二轮投票。不进行第三轮投票。

4.绿色通道申报、破格申报、正常申报,均须经学院评议推荐。

5.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参照高级职称评议推荐组执行。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布置(10月11日)

(二)任职资格申报( 11月 9 日前)

1.学院制定并提交评议推荐工作方案(10月16日前)

2.个人申报(10月16日前)

3.学院材料审核及公示(10月24日前)

4.学院评议推荐或评审(11月9日前)

5.系统填报(11月9日前)

6.提交代表作参加预审(11月9日前)

7.纸质材料报送(11月6日-7日)

五、回避制度

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各级评审(推荐)委员会专家与参评人员存在有该文件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本人应主动提出回避。

武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联络人:邹艳 027-87191497

武术学院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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