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室
咨询电话:87190230
一、办理对象
在校学生中因应征入伍需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每年9月。
三、政策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办理流程
(一)从学校走兵学生
1. 每年保卫处武装部办公室于9月底统计当年从学校走兵学生名册,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
2. 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并办理保留学籍异动手续;
3. 教务处学籍科下发《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通知书》至相关部门、学院;
(二)从户籍地走兵学生
1. 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至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审核;
2. 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合格的,开具《学籍异动通知单》;
3. 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至校内相关单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4. 学生凭全部周转完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学籍电子异动,保留学籍手续办理完结;
五、注意事项
1. 从户籍地走兵学生,可由家属代为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最迟不超过10月15日,特殊原因暂未取得入伍通知书的,可凭户籍地人民武装部出具入伍证明办理;
2. 学生因自身原因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将不能进行保留学籍电子标注,由此带来的后果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3. 应征入伍学生,应主动与教务处学籍科保持联系,两年期满后,如未退伍,应主动告知教务处学籍科,以便学校掌握学生的情况,保障学生的学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