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室
咨询电话:87190230
一、办理对象
学生因未修满规定学分,无法按期毕业的毕业年级学生,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二、办理时间
每年5月中旬组织学生申请,6月第一周办结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年下发通知为准。
三、政策依据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实施办法》
四、办理流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
2. 学生凭已由学生及家长签字的“申请表”交所在年级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3. 学院领导审批同意的,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
4. 各学院汇总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材料上交教务处学籍科;
5. 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汇总材料,符合延长条件的,办理学籍异动电子标注;
6. 教务处学籍科向各学院、各部门反馈延长学习年限办结情况;
7. 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插班听课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应届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办理的最长年限为两年,在校学习总年限不超过六年(休学时间包含在内,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优秀运动员、创业休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总年限可延长至八年(休学时间包含在内);
2. 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学业预警而造成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不予受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3. 延长学习年限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一旦办理不得撤销申请;
4. 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属离校学习的,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离校自学手续,办理手续后应主动与任课教师及所在年级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在课程考核期间返校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属在校学习的,应妥善保存“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修课计划表办理插班听课手续;
5. 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在延长期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及时核对所修学分情况,做好毕业准备。
六、附件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在教务处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