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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办理

发布日期:2025-05-16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

咨询电话:87190230

一、办理对象

学生因未修满规定学分,无法按期毕业的毕业年级学生,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

二、办理时间

每年5月中旬组织学生申请,6月第一周办结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年下发通知为准。

三、政策依据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实施办法》

四、办理流程

1.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和《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

2. 学生凭已由学生及家长签字的“申请表”交所在年级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3. 学院领导审批同意的,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

4. 各学院汇总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汇总材料上交教务处学籍科;

5. 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汇总材料,符合延长条件的,办理学籍异动电子标注;

6. 教务处学籍科向各学院、各部门反馈延长学习年限办结情况;

7. 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插班听课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应届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办理的最长年限为两年,在校学习总年限不超过六年(休学时间包含在内,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优秀运动员、创业休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总年限可延长至八年(休学时间包含在内);

2. 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学业预警而造成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不予受理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3. 延长学习年限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一旦办理不得撤销申请;

4. 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属离校学习的,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离校自学手续,办理手续后应主动与任课教师及所在年级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在课程考核期间返校参加课程结业考试;属在校学习的,应妥善保存“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按修课计划表办理插班听课手续;

5. 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在延长期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及时核对所修学分情况,做好毕业准备。

六、附件

《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武汉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修课计划表》在教务处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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